■案件內容介紹公告案號:113洪80374公告地址: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三路二段310號1,2樓公告建坪:權狀坪數:64.55坪使用坪數:64.55坪【主建物:46.36坪;附屬:0坪;車位:0坪;公設:18.19坪;增建:0坪】完工日期:99.08.11公告地坪:7.09坪拍賣底價︰依各拍次底價無人買受時,酌減百分之二十估算:第1拍114/06/19【6260萬】不點交→流標第2拍114/07/17【5008萬】→流標第3拍114/08/14【4007萬】→待拍類型︰日用品零售業/電梯大樓樓層/總層:1+2層/共19樓鄰近學區︰頭湖國小.佳林國中鄰近交通︰捷運A9站車行11分鐘開車到中山高林口交流道約5分鐘案件介紹︰近林口運動中心中心商業區生活機能好交通便利‧四通八達■法院筆錄節錄重點內容■執行名義:《損害賠償》1.本件查封時,第三人黃○凱在場稱,1樓及1樓夾層由其承租,租約自110年6月1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,租金每月2萬元;2.另第2層有其他房客承租,本件建物第1層、1層夾層及2層進出均由內梯進出。3.據債權人陳報使用使用情形,2層由第三人陳○宇承租,租期自108年12月9日起至109年12月8日止,租金每月1萬4千元,惟現仍由為原承租人繼續使用中,轉為不定期租約。本件拍定後不點交。4.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,於拍定時,即塗銷抵押權。5.本件拍賣標的之土地其使用分區為中心商業區。【保證產權清楚】【銀行代墊尾款】【保證低於市價】【案件實地勘查】【專業代書把關】【自備二成買屋】【競價行情分析】【排除瑕疵事故】■法拍屋小常識:法拍屋法律依據為強制執行法,以下簡稱(強)1.強)第91條拍賣之不動產無人應買時,執行法院應酌減拍賣最低價額;酌減數額不得逾20%。強)第93條再行拍賣之期日,距公告之日,不得少於十日多於三十2.本案資料為司法院、金拍屋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其他公部門標售公告,轉載並整理而成,如有遺誤,應以以上各單位標售公告為準。3.法拍屋無法入內參觀,但可藉建物平面圖推斷室內格局是否方正。■多次百萬經紀人,年度法拍案件代標件數王■專業經理人,二十年以上法拍經驗超豐富■政大地政畢,雙證照,專業強眼光超精準■幫助自用者,買到合適又便宜的夢想之家■投資人的臂膀,輕鬆賺正業外的投資外快■有專業團隊,讓您順利達成計劃事半功倍從進場投標到交屋,全程專業代為處理,讓您省心省力免煩惱■適用銀行專案:利率2.40%|最高8成房貸|青年購屋不是夢■保證交易安全:您的擔心|我們的專業|讓您得標後不被騷擾■保證價格便宜:精準標價評估|競價行情分析|由您決定價格■銀行代墊尾款:銀行低利貸款|輕鬆購屋|租不如買■負責全程點交:法院流程處理|陳報狀紙|強制交屋事宜:點交vs不點交■您的夢想我們來為您實現代標三不原則:全體同仁,恪守『三不原則』一、不得經手客戶投標保證金及尾款二、不得巧立名目,賺取約定服務費以外費用三、不得賺取差價透明房訊|104法拍屋|全台法院皆有資訊部人員駐點|資訊領先|值得您信賴■本公司成立於民國75年|全台七處分公司|專營全台法院資訊■成立最久|規模最大|專業最強|代標三不原則|永續正派經營■全台千場專業法拍及房地產課程|合法正派經營、誠信專業服務■全國惟一|佰坪倉庫|保管動產|造冊拍賣遺留物財欣不動產管理顧問有限公司|統編22857204|交易必須開立發票■如已看中物件,可提前通知『林代書』,債權人和解,銀行履約保證過戶服務專線:台北2536-7055/新北2266-3524/桃竹苗358-6999行動電話:0916-326-768■信箱︰lin0916326768@gmail.com